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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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应急管理控制性指标,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0,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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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指标指的是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市发规院、信息中心等单位)是否发生亡人事故等情况,不存在绩效分析)
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0,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0。
各委属事业单位无发生事故。
一、市发改委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认真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委党组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汇报,配合市民中心物业定期在本单位内部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防灾减灾、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年度本系统内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今年以来,市发改委立足发改职能,积极参与杭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完成各项年度任务,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分解》(杭发改产业〔2020〕271号),对年度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并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二是牵头开展园区安全专项整治。做好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仓储物流园区安全整治部署。三是推进天然气安全整治。落实油气管理高后果区“一区一案”,加强培训和监督检查,并重点突出第三方施工监管。四是保障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出台《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评价内容,提高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督查,把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列入到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派驻综合监督组的工作制度中。五是做好市级消防项目规划布局、立项审批和投资计划安排,全力支持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进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加强信用监管,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度杭州市联合奖惩清单的通知》(杭信办〔2020〕3号),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加强联合奖惩。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度杭州市联合奖惩清单的通知》(杭信办〔2020〕3号),试行分类分级监管。七是突出规划引领,保障安全生产发展。在市级“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中,将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举措。市发改委会同各区、县(市)发改部门,对各区县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内容予以明确,确保全市范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纳入“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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