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市直单位领导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12-25 来源:市考评办
为做好2008年度市直单位领导考评工作,根据市委发〔2005〕6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内容
各单位工作目标及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考评对象
综合考评单位和非综合考评单位。
三、考评主体
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四、考评标准
采用5分制标准评分法。设置“1—5分”五个档次,同时设置“不了解”。评分标准具体如下:
五、计算方法
1、对“不了解”赋3分。
2、对部分单位不作评价视同“不了解”,赋3分。
3、出现对全部单位都不作评价,作为废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4、得分计算:领导考评得分=∑各位领导考评得分/(总票数-无效票数)。
5、领导考评得分计入综合考评得分。
六、考评时间
领导考评工作于2009年1月由市考评办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