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杭州市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的公告
在2007年度杭州市市直单位综合考评社会评价中,共收到9个层面14762名参评代表各类意见和建议10630条,经梳理归并后为5122条。上述意见建议,市考评办已于2008年3月分解落实到市直各有关单位进行办理。
对社会评价意见的整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直各单位把200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的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难点,关注热点,覆盖盲点,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将把今年社会评价意见的解决率、满意率和见效率作为对市直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第一位标准,作为杭州市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同时还要求各单位确定若干项群众意见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作为年度重点整改目标,力求当年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
为了增强综合考评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促进市直各单位通过有效整改进一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让人民群众满意,现将2008年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共261项)予以公布。相应的整改结果,将于2008年底以前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相关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
有关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拨打社会评价专线:85253000。
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树创”活动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2008年杭州市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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